7 2020 , 12

遺產稅與免稅額

作者:|2020-12-07T11:35:36+08:002020 , 12 月 7th|一般法律, 時事, 最新文章, 法律回顧|0 條留言

財政部公告,2021年發生繼承或者贈與稅的免稅額、課稅級距及贈與稅的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各項扣除額的金額接繼續維持。 以一家四口為例,四口之家的話如果父親或者母親其中之一過世,則可以享受免稅額1200萬元、配偶的扣除額493萬元、以及兩個直系血親卑親屬(小孩)各享受50萬元以及喪葬費用123萬元。簡言之,只要遺產在1916萬元之下就不會課稅。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18W/VIEW/406?tagCode=NtaxManual3

26 2020 , 11

長照機構法人不得為保證人

作者:|2020-11-26T10:53:37+08:002020 , 11 月 26th|一般法律, 最新文章|0 條留言

依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第18條之規定 第18條 (第壹項)長照機構法人不得為保證人。 (第貳項)長照機構法人之資金,不得貸予任何人,亦不得以其資產為任何人提供擔保。 依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第37條之規定 第37條 (第壹項)長照機構法人違反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為保證人者,由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其所為之保證,並由行為人自負保證責任。 (第貳項)長照機構法人違反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由主管機關處董事長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長照機構法人如有因而受損害時,行為人並應負賠償責任。

26 2020 , 11

彙整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解釋函令

作者:|2020-11-26T10:30:07+08:002020 , 11 月 26th|公認證相關法律, 最新文章|0 條留言

Q:出租人將承租人個人資料交付予受任人或租賃住宅代管業者進行租屋管理,有無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A:無。(內政部107年9月13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70442692 號函節錄) Q:公司承租房屋做為員工宿舍,是否適用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 A:不適用。…另有關公(民)營機構提供員工宿舍等,均非本條例租賃住宅適用 範圍。是以,公司承租租賃住宅後供作員工宿舍,不適用租賃條例之規定。(內政部108年2月11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80260559號函節錄) 關於兼供營業及居住使用之非具消費關係租賃房屋是否為「租賃住宅」? A:屬租賃住宅。…按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以下簡稱租賃條例)第3條第1款及第4條分別規定「租賃住宅:指以出租供居住使用之建築物。」及「租賃住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本條例規定:一、供休閒或旅遊為目的。二、由政府或其設立之專責法人或機構經營管理。三、由合作社經營管理。四、租賃期間未達三十日。」是以,建築物如為出租供居住使用者,除有租賃條例第 4 條規定之情形外,均有租賃條例之適用。(內政部108年01月04日台內地字第1080270038號函節錄)

16 2020 , 07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作者:|2020-07-16T16:07:03+08:002020 , 7 月 16th|公認證相關法律, 最新文章|0 條留言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也就是俗稱的良民證,民眾出國留學、工作、定居、抑或是移民,國外各單位常會要求前往其國家長期居住的人需要提出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用以確認即將去其國家定居者無犯罪紀錄,才願意核發相關簽證予民眾。惟若是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僅係在本國使用,則無須經過公證人加以認證。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聲請的程序如下: 一、申請 網路申請:民眾可在網路申請後,再去指定的縣市警局外事科領取,需時5個工作天。惟網路申請者,應於上網申請後第3日起30日內攜帶應備證件(受託領件者亦須攜帶身份證明文件)至受理單位外事科櫃台驗證及繳費領件,逾期且未繳費之申請案件會被作廢。申請網址為https://eli.npa.gov.tw/E7WebO/index01.jsp 現場申請者:以嘉義縣(市)為例 民眾請攜帶相關證件先向嘉義縣(市)政府警察局外事科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各縣市警局外事科有提供時間不等的快速發證服務),費用為新臺幣100元。 [...]

30 2020 , 06

公證遺囑

作者:|2020-06-30T16:45:35+08:002020 , 6 月 30th|公認證相關法律, 最新文章|0 條留言

公證遺囑 公證遺囑規定於民法第1191條:「(第一項)公證遺囑,由立遺囑人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在公證人前口述遺囑意旨,由公證人筆記、宣讀、講解,經立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由公證人、見證人及立遺囑人同行簽名。立遺囑人不能簽名者,由公證人將其事由記明,使按指印代之」 以下淺談幾個公證遺囑的法律問題: Q1:公證遺囑以電腦打字方式作成,是否符合民法第1191之規定? A1:是。(簡答) 法務部法律字第10803501680號函節錄:「...另觀之民法第1191條第1項及第1194條規定內容,可知公證遺囑與代筆遺囑兩者之方式實無異致,均係透過他人(公證人或代筆見證人),筆記遺囑人口述之遺囑意旨;從而,民法有關公證遺囑及代筆遺囑規定中所稱『筆記』,解釋上均可以電腦打字或自動化機器製作。」 Q2:公證遺囑時遺囑見證人,應否由遺囑人指定? A2:是。(簡答) 民法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第一項前段明文規定,公證遺囑,應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乃在確保公證人製作之公證遺囑內容,係出於遺囑人之真意,本其口述意旨而作成,蓋遺囑生效時(遺囑人死亡),已無法向遺囑人本人求證,須賴見證人為證明。準此,公證遺囑關於二人以上見證人之指定,自應由立遺囑人為之…(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2082號民事判決要旨參照)。 Q3:公證遺囑時遺囑見證人見證的方式? [...]

22 2020 , 06

單身證明

作者:|2020-06-22T15:04:02+08:002020 , 6 月 22nd|公認證相關法律, 最新文章|0 條留言

單身證明 國人赴大陸地區或其他國家結婚時,因該國政府無法知悉結婚人是否符合單身可結婚之狀態,多會要求提出國內有權機關單位核發之單身證明(或單身宣誓書)。 一、故若欲辦理單身證明者,應攜下列應備文件至公證人事務所辦理: (一)未結婚者:國民身分證、印章、七日內之戶籍謄本5份。 (二)已離婚者:國民身分證、印章、七日內之戶籍謄本5份、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及確定證明書,均向戶政事務所申請)5份。 (三)原配偶死亡者:國民身分證、印章、七日內之戶籍謄本5份、死亡證明書(向戶政事務所申請)5份。 二、特殊規定: (一)大陸:除單身宣誓書外,並且須辦理無血緣關係聲明書,應備文件有國民身分證、印章、七日內之戶籍謄本5份。同時須填寫大陸之結婚對象的姓名、生日、身分證上的地址及身分證號碼(18碼)。 (二)歐美及部份東南亞國家(如菲律賓、印尼、泰國):建議辦理英文版之單身宣誓書。應備文件為國民身分證、印章、護照(辦理英文版單身證明請攜帶護照)及5份之英文戶籍謄本(英文戶籍謄本向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申請,一般約須5個工作天)。 三、時效:單身證明有效期限通常為認證後三個月;如超過期限而有無法使用情形,請重行辦理。 [...]

19 2020 , 06

閉鎖性公司

作者:|2020-06-19T09:58:26+08:002020 , 6 月 19th|一般法律, 最新文章|0 條留言

立法院於民國104年6月15日通過公司法修正案,於公司法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增訂「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閉鎖性公司」)專節。閉鎖性公司在英、美已存在多年,美國稱「閉鎖公司」,英國稱「私有公司」,相較於一般股份有限公司,閉鎖性公司組織封閉,在公司治理上具有較高自由度;對於新創及中小型企業之發展賦予較大自治空間,使其得在股權安排及運作上,較現行一般股份有限公司更具有彈性,以下淺談其與一般股份有限公司之幾點區別。 定義: 依公司法第356條之1第1項之規定,閉鎖性公司:「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指股東人數不超過五十人,並於章程定有股份轉讓限制之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司。」 人數: 閉鎖性公司股東人數不得超過50人,但股東資格並無限制,自然人或法人或外國人均可為股東,且無比例限制。 設立方式: 依公司法第356條之3第1、2項之規定,閉鎖性公司之設立方式以公司法「發起設立」為限,發起人應認足第一次應發行之股份。並得以公司所需之財產、技術、勞務或信用抵充之。 特別股: 依公司法第356條之7第3、5款之規定,閉鎖性公司得發行「複數表決權特別股」、「對於特定事項有否決權之特別股」及「可轉換成複數普通股之特別股」等。 集會方式: [...]

18 2020 , 06

通訊軟體上的對話紀錄要怎麼保存證據?

作者:|2020-06-18T15:29:10+08:002020 , 6 月 18th|公認證相關法律, 最新文章|0 條留言

現代科技日新月異,社群通訊軟體日益發達,操作方式簡便又快速,不論男女老幼都是人手一機,但許多法律行為或是侵權行為也就在訊息一來一往中發生,然而此時最害怕對方事後收回訊息,再要往回找對話紀錄時才發現證據早就不見了! 又或是您懷疑有人登入您的社群軟體,想要避免未來糾紛預先做好防範時! 此時可找民間公證人做社群通訊軟體的事實體驗公證,就當時存在於您手機裡的對話紀錄或更改密碼的行為做成公證書,以保全證據,如此一來就不怕當糾紛發生時死無對證的情形。 應備文件: 請求人身分證 欲請求公證人事實體驗的內容(手機、電腦等等) 收費標準: 事實體驗收費 公證書1000元 超張費公證書6頁以上一面加收50元 [...]

5 2020 , 06

如何辦理無近親關係聲明書

作者:|2020-06-18T14:59:46+08:002020 , 6 月 5th|公認證相關法律, 最新文章|0 條留言

如係赴大陸結婚者,由於大陸地區法令修正(大陸地區婚姻登記條例於2003年10月1日頒布實施),除需辦理上述單身切結書外,另須加辦「與大陸結婚對象無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之聲明書」之認證。單身切結書和無近親關係聲明書可同時辦理,也可分別辦理。 應攜帶的文件: 此種聲明也是性質上不能代理的行為,所以聲明人必須攜帶自己的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印章親自到場辦理。 攜帶大陸結婚對象的居民身分證影本1份。 自備寫好的無近親關係聲明書5份。公證人也備有例稿可供填寫(這5份中已經包括1份預備給公證人留存,及赴大陸結婚者由公證人寄送海基會驗證的副本)。 認證費用︰無近親關係聲明書的認證費新台幣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