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也就是俗稱的良民證,民眾出國留學、工作、定居、抑或是移民,國外各單位常會要求前往其國家長期居住的人需要提出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用以確認即將去其國家定居者無犯罪紀錄,才願意核發相關簽證予民眾。惟若是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僅係在本國使用,則無須經過公證人加以認證。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聲請的程序如下:

一、申請

  • 網路申請:民眾可在網路申請後,再去指定的縣市警局外事科領取,需時5個工作天。惟網路申請者,應於上網申請後第3日起30日內攜帶應備證件(受託領件者亦須攜帶身份證明文件)至受理單位外事科櫃台驗證及繳費領件,逾期且未繳費之申請案件會被作廢。申請網址為https://eli.npa.gov.tw/E7WebO/index01.jsp
  • 現場申請者:以嘉義縣(市)為例

民眾請攜帶相關證件先向嘉義縣(市)政府警察局外事科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各縣市警局外事科有提供時間不等的快速發證服務),費用為新臺幣100元。

嘉義縣政府警察局外事科地址: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3號。

嘉義縣政府警察局外事科電話:05-36202220。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外事科地址:嘉義市中山路195號。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外事科電話:05-2220772。

 

二、辦理認證

(一)  本人或委託直系血親攜帶身分證來所辦理。

(二)  公證人查證後即可取件,費用為新臺幣750元。

 

三、外交部複驗

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經認證後之良民證,前往嘉義市東區吳鳳北路184號2樓外交部雲嘉南辦事處辦理文件證明相關流程。

如有疑問,請電05-2251567 外交部雲嘉南辦事處。

 

本所資訊: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曹丞善事務所

電話:05-2277273

地址:嘉義市東區吳鳳北路225號(外交部雲嘉南辦事處旁)

事務所網站:https://www.notarytsao.com